8月5日下午3时,四名中年男子焦急万分地走入天坛公园派出所报案称:他们刚刚开车来公园,在南门外将一手包丢失,内有人民币2.9万余元,手机、BP机各一部及证件若干。万幸的是,在找寻中,现场一出租车司机告诉他们,自己看见了有人捡包的过程,并提供了捡包人的车号。
派出所当即查寻到了捡包人的单位,令单位通知此人立即来派出所交回捡拾钱物。
捡包人是出租车司机陈某和李某。当天下午,两人在公园南门外等活儿。一外地人见到从一车上滚落下一个手包,便招呼他们来看。两人拿过包,二话不说,开车就走,在附近居民楼下将包“洗”了一遍,钱两人平分,手机给了陈,尔后各奔东西。
陈某先花700元给手机上了一个新号,又给爱人打了个传呼,这才知道公司已通知他爱人,让他到派出所把包交回。陈见事已败露,急呼李某见面,两人统一了口径:只承认包里有1.7万余元,并将余下的1.2万元平分,手机仍归陈某。安排停当,他们来到公园派出所,由于思想斗争激烈,两人在门外徘徊良久。最后,又给车队队长打了电话,队长赶来后,三人才一起进入派出所。此时,已近晚8时。面对神情严肃的民警,两人咬定包内仅有17200元及BP机、证件等物。
为给两人留下悔过自新的出路,民警们耐心地进行正面教育。向他们指出,如不能自觉交出全部财物,则属于民法上的不正当得利,刑法上的非法侵占他人财物,都将受到法律的追究。
一番诚挚的教育终于打动了两颗迷惘的心,两人幡然悔悟,交出了全部钱财。